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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产业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关于全国1260名合作方战略合作政策通知北京专案办【2024】15号

2024-07-08 17:35:00 浏览:401

全国各大区事业部主任、省/市代表、就业/升学专项合作方: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新时代最重要的使命任务。

在党的二十大上提出了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新思想,并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要坚持三个“第一”。即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今年的两会上更是提出要深化产教融合,以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就业服务机制,有效对接市场需求与教育资源供给。加快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实现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良性循环。

我国的发展处在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的时期。为了培养出更多中国式现代化拔尖创新型人才、标准化适用型人才、综合性复合型人才,为了能高效、高质的协同优势力量共建平台,为了能加快开展产学研一体化运营,充分发挥优势生产力的重组与优势力量的有机结合,全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针对平台全国各大区事业部主任、省/市代表、就业/升学专项合作方,发布《关于全国1260名合作方战略合作政策的通知》。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合作方式

第一:全国各大区事业部主任战略合作(平台产学研一体化全体系业务及项目)

平台签约大区事业部主任,战略合作费每年人民币200万,品牌运营保证金人民币50万。

第二:省代表战略合作(平台产学研一体化全体系业务及项目)

平台签约省代表,战略合作费每人每年人民币50万,品牌运营保证金人民币10万。

第三:市代表合作(平台就业及升学专项业务)

平台签约市代表,合作费每人每年人民币30万,品牌运营保证金人民币8万。

第四:就业专项合作

平台签约就业专项合作方,合作费每人每年人民币20万,品牌运营保证金人民币5万。

第五:升学专项合作

平台签约升学专项合作方,合作费每人每年人民币20万,品牌运营保证金人民币5万。

二、合作原则(全国各大区、各省统一原则)

原则一:合作方需向平台提供企业资质及法人资料等,供平台及相关单位进行备案背调。

原则二:合作方需向平台提交实体在营企业时长及团队(包含运维人及运营团队)。

原则三:合作方要具备产学研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行业认知,并接受专业度测试。

原则四:平台北京专案办职能部中央集权制,统一注册中师国学地区运营公司。

原则五:全国各大区事业部主任行政管理制。

原则六:全国各省代表针对本省市代表业务培训及监管制。

原则七:全国各省代表针对本省就业及升学专项合作方业务培训及监管制。

三、签约举荐奖(全国各大区、各省统一原则)

第一:签约平台省代表,每举荐一名成功签约可获奖金人民币15万。

第二:签约平台市代表,每举荐一名成功签约可获奖金人民币8万。

第三:签约平台就业专项合作方,每举荐一名成功签约可获奖金人民币5万。

第四:签约平台升学专项合作方,每举荐一名成功签约可获奖金人民币5万。

四、大区事业部主任省代表年度管理奖金(全国各大区各省统一原则)

大区事业部主任:

第一:各大区事业部主任行政管理奖金每名省代表每年人民币8万。

第二:各大区事业部主任行政管理奖金每名市代表每年人民币3万。

省代表:

第一:各省代表全省市代表业务培训及监管奖金每人每年人民币3万。

第二:各省代表全省就业及升学专项合作方业务培训及监管奖金每人每年人民币2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3230279180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716590761

平台北京专案办热线:010-80128538

全国运营监察投诉热线:400-6813-005

六、签约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东关路10号中国教育产业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北京专案办。 

第七、声明

一切打着平台名义,进行业务合作,开展项目运营的个人、组织、机构,平台均不对当事人承有责任,请各位在签约前须认真审度、仔细考量。另外,欢迎大家积极举报以平台名义开展业务与项目合作的行为,平台一经核查核实,给予协同监督管理举报奖,举报奖金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398614705


 北京中师国学文化产业院(有限合伙)

O二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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